周恪的住处在佘山,那片别墅区是他们集团的置业,一整栋洋房从位置到陈设都是周恪自己设计的。
在他二十七岁那年,周孟钦把这块地正式送给周恪,作为他接管家族生意的嘉赏。
彼时周恪回到上海,作父亲的头一桩就是领他到亡母墓前,交代这件事。
关于亡妻,周孟钦亲口承认过,爱固然是有的,只不过,围城里光有爱是不牢固的。你母亲是个不适合柴米油盐的人,诚然我也一样,所以这段姻缘草草就败了。
同性视角来看,周恪明白这话的深意。世上的男人择妻审美再多元化,大多只爱两类:
要么驭夫有术,宜家宜室;
要么知情识趣,低眉顺眼。
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需要彰显自己凌驾在上的尊严。
很可惜,和梁赛君相比,他母亲这两类都不是。
所以有时候,感情也好婚姻也罢,从你决计栽进去起,就是自己选的,求仁得仁,怨不得任何外人。
远离闹市的小楼前傍水、后依山,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,夏夜还能看到微光扑簌的萤火虫。
必齐从没来过这里。今夜,主人领她上门了。
周恪让小孙把车开进地库,后者再该干嘛干嘛去。这小王八羔子混熟了也不跟你客气,下车关门,掉头就腹诽:
周扒皮!
周恪胳膊搭上车窗,粉白脸般地佞臣笑,“那你说说,你留下来想干嘛?”
小孙其实很好感必齐,这与儿女情无关,而是同龄且身世上的本能共情。他卖乖道,“叔叔,有句话是这么说的,我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,我是来加入你们的。”
周恪抓了烟盒径直丢他身上,“我去你大爷的。你明天不要来上班了。”
“这可是你说的……”
“我说的!”
回过头来,看必齐不声不响地看着他们,周恪细细端详她泪痕,倒是快干了,也没有再发作的征兆,“还哭吗?”
周恪说,他很矛盾,他平生最烦女人哭的人,可是施必齐哭他却很受用。
她也确实许久没哭过了。
时间当真会轮回的话,他两次押车带走她,都是以她眼泪开锣的,
逃婚一次,今日一次。
必齐别过脸不看他,与其说怪他,她更怪自己,怪这一路光顾着发泄,稀里糊涂就给他“挟持”过来了;